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仲祖文 :保证制度刚性执行
来源: 时间:2014-02-27 浏览量  :13293

   在中央颁布新修订的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之后不久,中组部印发了《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》,这对于严格选人用人监督 ,纯洁用人风气 ,保证《干部任用条例》刚性执行,具有重要意义。

  严格选人用人监督 ,是坚持从严治党、贯彻落实《干部任用条例》的重要举措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中央一再强调 ,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,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,要切实把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对干部的严格选拔、严格监督上。新修订的《干部任用条例》是选人用人的总章程,对规范和严格选拔提出了新的要求,要不折不扣地执行 ,离不开强有力的监督。只有坚持严字当头,严明纪律、严格把关  、严加督查 、严肃追责,党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才能落到实处。

  严格选人用人监督,必须督促有规必依、执规必严。近年来 ,有的地方和单位用人问题时有发生,很重要的一个原因 ,就在于有规不依、有纪不执 ,合意的执行,不合意的就不执行 ,导致“破窗效应” 。加强选人用人监督,要以《干部任用条例》为重要依据,督促严格按制度规定选人用人。要通过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 ,把严格的监督措施嵌入民主推荐、考察 、讨论决定、任职等关键环节,做到同步监督、环环把关。对应该事前报告的用人事项,要及时如实报告、严格审核,防止破格“出格”等违规问题。要强化经常性的监督检查,发现问题就及时纠正。要畅通群众举报和监督渠道,真正把选人用人监督网织得更密、扎得更紧。

  严格选人用人监督 ,必须做到有违必查、有责必问。用人是一种权力 ,权力的本质是责任。有权必有责,失责要追责 。不管是谁,只要触碰了组织人事纪律的红线,都要以“零容忍”的态度 ,决不放过、决不姑息。用人上不正之风危害甚烈、干部群众深恶痛绝。对跑官要官、拉票贿选 、买官卖官、违规用人、说情打招呼等突出问题,必须按照“五个一律”要求严查不贷,让搞不正之风的人不仅捞不到好处,而且受到严厉惩处。要实行违规用人倒查  ,不仅查处当事人 ,而且追究责任人 。通过查处问责,使组织人事纪律成为“真老虎”、带上“高压电” 。

  严格选人用人监督,必须坚持敢于负责 、守土尽责。责任心始终是强化监督的第一要义。各级党委(党组)和组织人事部门要把认真负责精神体现到选人用人监督中,坚持原则 、公道正派 、敢抓敢管,坚决抵制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,保证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拔出来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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